审计处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
工程审计科科长1名。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报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较强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五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科级干部填写《科级干部校内调动申请表》,经审计处处内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同职级的人员填写报名表,经机关党委考察确认为建议人选后,报组织部;其他人员按以下选任程序进行。自荐表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选任条件的报名人员在12月11-15日下午3:00前将《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提交至机关党委; 地点:明向校区办公主楼四层,联系人:王璐老师;联系电话:3176368。
2. 12月16日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12月17日在明向校区办公主楼 “党务公开”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民主推荐
12月18日前,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一般不少于30人,鉴于审计处人数较少,人员范围需扩大至审计处服务对象和业务相关部门的代表,具体可以为计划财务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学院等部门的代表。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报名人员不属于机关党委的,报名人员所属党组织也组织一次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供审计处参考。
(三)确定考察对象
12月21日前,审计处根据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召开处级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12月23日前, 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
(五)酝酿建议人选
12月25日前, 综合考察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后,召开处级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并按规定格式书面报校党委组织部。
审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