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客观公平,实事求是,廉洁公正,诚信正直。
二、 恪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
三、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闲谈、不玩游戏、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 财务管理类审计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三日后,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按审计程序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五、 维修修缮工程类审计在送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受理,当天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六、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现象发生,属于工作进度问题的,由处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训诫谈话,并责成自行加班限期二日内完成任务;属于其他问题的,按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太原理工大学审计处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