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太原理工大学审计部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建设项目部分资料审核服务进行采购,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建设项目部分资料审核服务
1.2 建设项目简介
A项目: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33亿元。
B项目: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64亿元。
C项目: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1.81亿元。
D项目: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1.04亿元。
1.3 服务内容
以上四个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服务、勘察服务、施工图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的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和合同审核。
1.4 服务要求
依据国家、山西省、太原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计价办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所委托项目的审核服务,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真实有效的审核成果文件。
2.最高限价
总额为38000元,其中“采购文件”的审核服务单价不高于900元;“最高限价”的审核服务单价不高于500元;“合同”的审核服务单价不高于5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供应商须为已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或者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且有资格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
3.4 承担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本单位。
4.响应文件内容
所提供资料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响应文件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若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
4.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
4.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8 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或者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
4.9 服务于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10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二);
4.11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三)。
5.确定供应商方法
采用比选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最低总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6.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6.1 递交方式: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
6.2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6.3 递交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B座505室。
6.4 联系人:王老师
6.5 联系电话:0351--3176325
太原理工大学审计部
2026年10月9日